危险废物处理方法的一些建议
1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卫生监督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能随意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排放量较高的企事业部门可以成立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专项部门或科室,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制定一套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相关标准,各级部门要按照统一的管理工作办法进行正确的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同时,可以多借鉴国外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经验,将先进的工作经验引入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工作中。
2 提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
我国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有较大发展,已经开发了一批技术相对成熟 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处理与利用技术。如铬渣做熔剂用于烧结炼铁、高温水解氧化处理氰渣、焙烧法处理含汞盐泥、有机氟残液焚烧处理、废碱液和废酸液回收技术等。这些技术无疑对于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开了个好头,因此,还要大力提倡危险废物处置的无害化,积极研究先进的技术来代替传统的陈旧方法。
3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要坚持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统筹考虑,在建设集中处置设施的同时,要配套监测、信息、技术研发、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以硬件建设带动软件建设,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危险废物专业化处置队伍和监督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
4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建议要统筹考虑处置医疗废物,采用焚烧工艺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可以同时处置当地适宜焚烧的危险废物,鼓励建设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处置中心。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必须合理布局和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用以接纳经过预处理后的医疗废物焚烧灰渣、飞灰和医院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