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个人之证明类别
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
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及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B、企业证明书类别
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C、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香港人士或在香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 国内处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