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牢固、,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一)利用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四)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的;
(五)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近代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六)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内或者载体上设置的。
广告程序
步骤一:领表: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到本单位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需携带广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本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步骤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
批准文件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应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应为合法的广告公司;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
登记管辖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在设置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办理登记;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在广告载体设置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记。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在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手续。
成功的户外广告必须同其他广告一样有其严密的计划。广告设计者没有一定的目标和广告战略,广告设计便失去了指导方向。所以设计者在进行广告创意时,首先要进行一番市场调查、分析、预测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广告的图形、语言、色彩、对象、宣传层面和营销战略。广告一经发布于社会,不仅会在经济上起到先导作用,同时也会作用于意识领域,对现实生活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因而设计者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使作品起到积极向上的美育作用。
户外广告一方面可以根据地区的特点选择广告形式,如在商业街、广场、公园、交通工具上选择不同的广告表现形式,而且户外广告也可以根据 某地区消费者的共同心理特点、风俗习惯来设置;另一方面,户外广告可为经常在此区城内活动的固定消费者提供反复的宣传,使其印象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