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护送遵循以下原则:
1.就近,一般所需急救病人,送至所在地至送达医院距离直径为5公里及行程为7公里左右。
2.就急,指危重病人快速转送,并要求转送到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院。
3.就能力,将病人转送到有救治相应病种能力的医院。
4.满足病人的要求:如有病人及家属要求送到医保定点医院、合同医院就诊时,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不受地域限制转送。
5.遇危重病人,出诊医生须向调度人员报告病人送达医院。
救护车的常规配备包括担架床、轮椅、呼吸辅助器、氧气筒、血压计、或者点滴包、警号灯、无线电对讲机、卫星定位仪等。视乎紧急医疗服务系统取向, 救护车上可能有各级紧急医疗救护技术员或者医护人员。 不过,在乡郊或者第三世界地区,救护车可能只是一辆单轮平板车, 驾驶救护车的人员亦未必受过充足的训练, 情况较为恶劣。
在一些发达地区如香港,公营及志愿团体救护车服务通常是免费的,因而常被滥用,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然而在一些发展中或落后地区,由于车辆紧缺和维护经费不足,乘坐救护车到医院通常要召唤者支付昂贵费用。
有些小型医院没有配备救护车,在急需使用救护车时(如转移危重伤病员)只能向其他大医院借用,这都造成了救治伤病员的延误。
救护车管理制度:
1.救护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值班司机接到急救指令后分钟内必须出车。
2.使用救护车时值班护士必须详细登记出车时间、事由、人员等。
3.各单位救护车的数量、车牌号和车载通讯设备必须报市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登记,以备检查和调配。
4.各单位救护车只作医疗救护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5.救护车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医务科和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同时应尽快排除故障。
6.救护车每行驶公里必须进行一级保养(间隔保养),并按规定进行年审、二级保养和车辆的报废。
7.各医院必须服从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的调度,不得以车况为借口拒绝出车。
8.救护车上必须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详见附件_和_)。
9.救护车离开本单位执行任务,须报本单位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全市救护车动向。
10..救护车出动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单位时,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
11.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服务范围】
1、救护车辆长途转送病人。
我们开通国内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具有丰富的医护救援经验。
2、跨省救护、救护车直送机场和火车站。
我们可联系国内机场进场、中转到各站救护车直送业务。
3、会议、比赛、拍影视救护车服务。
长期为各种展览会议、体育汽车赛事、影视拍摄、校园活动等一系列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