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实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废旧门窗、地板、横梁、楼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废旧实体木材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实木地板、门和窗户的边框、建筑工地上废弃的建筑木方、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房屋的檩条、梁、柱等。废旧实体类木材占废弃木质材料总量的2/3以上,其数量也相当可观,由于这些木材仍然在力学强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着实体木材的性能,若对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产品附加值会更高。
芯条尺寸主要按细木工板生产的要求,芯条厚度统一为15 m m ,宽度一般为50 m m ,长度不限,一般在1 m 以下。因为收购的废旧实木木材基本为干材(气干材),所以生产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干燥处理,并且木材经多年使用其尺寸稳定性较好,可以直接加工成细木工板芯条。
收购的木质托盘、木质包装箱、实木门窗料等也可以用来生产木质包装箱,但由于木质包装箱市场需求有限,各类用户对包装箱要求不同,没有固定客户群,所以包装箱一般不宜事先进行加工待售,因而收购的废旧木材用来生产木质包装箱的情况较少。这主要与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工业产品种类和包装要求有关。
为了扩大木材资源利用范围,各地过去由于没有或很少采伐阔叶树而损失对阔叶树利用的林区,今后都应该设法将阔叶树采伐利用。在木材采伐造材时要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应将伐根降底到低限度,尽量纠正采伐木打拌子与不控制树倒方向打坏木材的现象,充分利用梢头木、弯曲木和有缺点、局部腐朽的干材,尽量避免不合理截头去尾的损失木材的作法,以提高木材造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