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堵另类融资渠道
对于一些发卡企业挪用预收资金的情况,《意见》也明确要求禁止。
《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发行购物卡一直被看作是商业企业的另类融资模式。商业企业购物卡所融资金或者被存进银行收取利息,或者被投入股市获取投资回报,或者被用于扩大规模。如果政策被严格执行,这种另类融资的渠道也将被堵上。
反洗钱攻略
预付卡机构在向购卡人出售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金额人民币1 万元以上的不记名预付卡时,应当识别购卡人身份,登记购卡人身份基本信息,核对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代理他人购买记名预付卡的,预付卡机构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在对被代理人采取前款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还应当登记代理人身份基本信息,核对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购物卡是一种含餐饮、购物为一卡的消费卡,也就是代金券的一种。一般是为了送客户或者是给员工发放福利的,购物卡的面值一般有一百元、两百元、三百元、五百元、1000元的,大部分大型商场、超市都会进行购物卡制作,都有这属于自己的购物卡在销售,比如北国超市、家乐福、沃尔玛、世纪联华、以及其他的一些大型市场和超市都有超市购物卡、购物券出售。如果没有用完,还可以将购物卡进行转卖。
苏州购物卡回收公司告诉消费者商家中的一些人由于商业问题被关闭,并选择逃跑。其他人想通过预付卡业务非法筹集资金。发行预付卡时,他们根本不打算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在消费者投入大量资金购买预付卡后,他们“凭空”购买了预付卡,消费者的钱砸到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