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堵另类融资渠道
对于一些发卡企业挪用预收资金的情况,《意见》也明确要求禁止。
《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发行购物卡一直被看作是商业企业的另类融资模式。商业企业购物卡所融资金或者被存进银行收取利息,或者被投入股市获取投资回报,或者被用于扩大规模。如果政策被严格执行,这种另类融资的渠道也将被堵上。
反洗钱攻略
预付卡机构在向购卡人出售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金额人民币1 万元以上的不记名预付卡时,应当识别购卡人身份,登记购卡人身份基本信息,核对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代理他人购买记名预付卡的,预付卡机构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在对被代理人采取前款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还应当登记代理人身份基本信息,核对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购物卡只是一种商业预付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类似的预付卡,如理发店和美容院,它们会说服我们在消费前做卡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商业预付卡的典型特征是由非金融实体,即先付款后消费,而发行机构属于非金融实体,不是银行。根据发行人的不同,它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专门发行人发行的多功能预付卡,可以跨地区、行业和法律实体使用;另一种是由商业企业发行的单一用途预付卡,它只在自己的企业或同一品牌的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和服务。
超市购物卡也成为送礼,不仅仅实用而且方便。如果是长途走亲访友是再好不过的礼品。目前银座购物卡的使用的优势很突出,满足单位员工的消费需求,其而且商户数量及领域还会不断拓展,从而大面积拓宽了员工的消费范围; 同时,还节省单位人力、物力及精力上的大量资源;另外还满足单位合理合法避税的需求。 购物卡已经深深的进入到我们的生活,除了一些必要的银行卡外,购物卡的使用更方便,更容易携带,也更。主要为各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决单位员工福利发放。
用户办理记名卡时需登记用户的信息和相关资料。记名卡为专人持有,可设置密码,充值使用,丢失可办理挂失。主要满足企业、个人等客户因招待、礼品、公关消费等需求。用户办理非记名卡时不需要登记用户的信息和相关资料。非记名卡不能充值,不设密码,丢失不予挂失,可以一卡多人、多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