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主要内容:
“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着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请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企业,每年择优评选一批(不超过15家企业),每个企业5万元奖励。
2、获得认定的青岛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每年择优选一批(不超过5家)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区内小型企业加快发展,企业当年缴纳税金增幅达到20%的,每年择优评选一批(不超过10家)各给予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