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升速度:叉车起升速度通常是指叉车满载时,货物起升的速度,以m/min(米/分)表示。提高起升速度,可以提高作业效率,但起升速度过快,容易发生货损和机损事故。国内叉车的起升速度已提高到20m/min。
操作证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重量。(单位kg)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5 ≤ Q ≤ 10时为600mm;12 ≤ Q ≤18时为900mm;20 ≤ Q ≤42时为1250mm。
普通内燃叉车
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发动机作为动力,载荷能力 1.2~8.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考虑到尾气排放和噪音问题,通常用在室外、车间或其他对尾气排放和噪音没有特殊要求的场所。由于燃料补充方便,因此可实现长时间的连续作业,而且能胜任在恶劣的环境下(如雨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