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是建筑工程的填土,主要有地基填土、基坑(槽)或管沟回填、室内地坪回填、室外场地回填平整等。
对地下设施工程(如地下结构物、沟渠、管线沟等)的两侧或四周及上部的回填土,应先对地下工程进行各项检查,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回填。
砖基础砌筑前,应先检查垫层施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然后清扫垫层表面,将浮土及垃圾清除干净。砌基础时可依皮数杆先砌几皮转角及交接处部分的砖,然后在其间拉准线砌中间部分。若砖基础不在同一深度,则应先由底往上砌筑。在砖基础高低台阶接头处,下台面台阶要砌一定长度(一般不小于500mm)实砌体,砌到上面后和上面的砖一起退台。
1、工艺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耙平 → 夯打密实 → 检验密实度 → 修整找平验收
2、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3、检验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4、回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5、回填上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穷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
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
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项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回填细粒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