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青岛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保费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创业补贴等方面都有新的措施。同步出台的还有配套的政策细则。
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上调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应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创业实体,须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业者应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申领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
当然此外还有
1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保费
2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用工补贴
3援企稳岗返还补贴
4小微企业聘高校毕业生有补贴
5就业困难人员延长社保补贴
6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7公益性岗位补贴
8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失业补助
9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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