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厚度>±300mm 的竖向布置挖土、挖石或山坡凿石应按挖一般土方或者挖一般石方计算,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挖基坑的底面积大于150m2和沟槽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不包括加宽工作面),按挖一般土石方计算。 4、挖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 其中1、2条主要说明挖方按照平均厚度计算及厚度确定的原则,3条主要是对挖土石方范围的界定,4条主要说明规范规定的一类土、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是不包括淤泥、流砂的,即使在一般挖土石方清单中因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规定了该项清单报价按照综合土质考虑,在一般土石方开挖施工时遇到淤泥、流砂,发包人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部分淤泥、流砂的工程量进行现场签认。
土石方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运距以挖、填区的重心之间直线距离计算,也可按挖方区重心至弃土区重心之间的实际行驶距离计算,或按循环路线的二分之一距离计算,当弃、置土运距>15km时,不再执行定额项目,按社会运输价计算。 本条主要是解决市政道路工程挖填土石方路基内的移挖作填的运距计算原则,外运弃土和借土填方的运距计算原则,特别是外运弃土和借土填方的往返路线不一致,往返路线有一定的差距时,采用循环路线的二分之一距离计算运距的原则。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高边坡的距离。 (6)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 (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有关规定。
土方开挖按施工环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为明挖、洞挖和水下开挖分类。在水利工程中,土方开挖广泛应用于场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闸、坝、溢洪道、水电站厂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开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厂房、各类平洞、竖井和斜井)开挖,河道、渠道、港口开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开采,围堰等临时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结构物的拆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