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步审查阶段bai
审查员会审查以下du内容:
(1)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zhi特殊情况dao,化学领域的发明可以允许多到40个字。
(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如有)、实质审查请求书(如有)、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有)的发明名称是否都一致。
(3)说明书摘要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可以包含发明的化学式。
(4)摘要附图(如有)是否为说明书附图之一。
二、公布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三、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审查。
四、授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