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证,需依次分别到国税局及地税局进行办理,并需提交以下文件: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外资公司设立需要材料:1、公司名称(多备选几个)2、公司经营范围3、外方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做公证及认证4、出资比例5、公司注册地址何为外资公司。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其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两种。
外资公司后的名称等注册事项变更,应遵循必要的程序进行处理,具体需要提交工商注册部门的资料如下: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应准确填制,不得根据自我理解予以处理,稍有差错,这些表格一遍一遍的重复处理,将是很麻烦的B、企业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并有参与人签名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D、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E、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以上资料属于有关公司名字变更的大概现场提交信息。
变更企业名称
1. 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企业董事会决议;
3. 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