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
步: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
企业清算前的前置审批程序
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批准,所需材料: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原审批机关(各个地区的外经贸委)申请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2、 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
3、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声明(合资、合作企业则提交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4、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合同、章程;
5、 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7、 原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 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通知,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下面多有米小编给大家解释下如何注销外资公司的,其程序有哪些情况。
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
1、清算的期限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终止企业合同之日。如因其它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90天。
2、清算委员会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三人组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
一、工商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0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