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1)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3)营业执照;(4)批准证书。
2、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注销,我们可以大致分为几个方面的注销:
1、工商注销;2、地税注销;3、国税注销;4、银行开户注销;5、章印雕刻注销;
所有的注销步骤前,地税和国税的注销可以说是难的了,就如同小编上述中所说的那样,税务注销和商家平常每月、年度的按时缴纳税款以及完整的记账报税等财务有关,许多公司都因为财务税务出现了问题,才导致了公司无法顺利完成注销的流程。
注销国税和地税,商家首先需要到书屋局领取国税注销的申请表,填写之后带上公司近几年的财务报表,以及公司注销报告、公司近一年以来所得税和其他的报告,到国税局注销国税后令其税务注销通知书。然后带上近两年来的税务申报表和其他有关报告,盖上公司的印章,确定自己缴纳完成了所有税款后,然后猜到地税局注销国税。
按《外资登记规范》的要求,外商投资的公司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或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消灭的证明文件:
(1)质权人出具(或与出质人共同签署)的主债权消灭或者质权实现的证明;
(2)质权人出具的放弃质权的证明;
(3)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质权消灭情形的证明。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当公司决定进行注销结算就需提前进行成立清算小组,并需要能够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网或者使用一些报纸方式将公司清算公告给刊登出去通知相应的债权人,当公示结束后就能对公司资产和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以为公司注销做好前期准备。
主要流程二:进行公司税务注销。一般注销公司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需能够向相关税务机关进行结清应缴纳的相关税款、滞纳金、罚款和相关缴销发票,当公司税务存有相关异常行为时候只有先进行税务异常接触后,才能再顺利完成税务的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