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进行注销,需要按照正规的流程进行办理,那么外资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
首先大家需要向外资审批机关提出公司撤销请求,然后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公司的财务问题、债务问题以及税务问题。
其次将公司注销的情况进行登报,并且相当低工商局进行备案,让公司存在的债务人能够通过登报获取到公司注销的问题,并且前来解决。
然后就是向工商局提交清算报告,并开始税务注销流程,依次进行工商注销、银行账户注销以及其他注销等。等到所有的注销手续全部办妥之后,外资公司注销流程才算正式结束。
在注销的期间,大家需要根据注销的各类事项,聘请专业的清算团队,是需要缴纳不同程度的注销费用的,如果大家在运营的阶段中出现税务漏缴的情况,是需要将漏税的费用矫情才能够办理注销的流程。
第三步:清算组委员会出具清算报告
1.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2、清算委员会负责制定清算方案,在清算期间应当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清理债权、债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公司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在内的各项清算活动
3、清算委员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其他会计报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处理意见,提请董事会通过,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4、向审批机关(外经委)提交《清算报告》,该报告需经企业权利机构(股东)签字确认,获得正式批准。
外资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
步: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
企业清算前的前置审批程序
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批准,所需材料: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原审批机关(各个地区的外经贸委)申请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2、 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
3、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声明(合资、合作企业则提交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4、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合同、章程;
5、 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7、 原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 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通知,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按《外资登记规范》的要求,外商投资的公司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或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消灭的证明文件:
(1)质权人出具(或与出质人共同签署)的主债权消灭或者质权实现的证明;
(2)质权人出具的放弃质权的证明;
(3)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质权消灭情形的证明。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