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登记表共七项(请示、协议书、审批表、学校基本信息表、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师资情况一览表、开设专业情况一览表)
2.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变更学校举办者的决议 ;
3. 章程变更登记表、原学校章程、修改后的学校章程 (原章程和新章程盖单位骑缝章);
4.财务清算报告;
5.新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1)社会组织举办者提交营业执照
(2)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无犯罪和征信承诺书(有模板)
6.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7.行政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非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