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主要有: 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终根据以上几种或全部手段,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 对于单体建筑物如高层建筑或高耸建筑物,其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两个阶段.当工程规模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时,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可合并为一个勘察去完成.当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筑地基,或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勘察资料严重不符而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尚应配合设计和施工进行补充性的地质工作或施工岩土工程勘察.各
岩土工程勘察 城市轨道交通、工民建、市政基础设施、电力、水利建构筑物、高速公路、铁路等岩土工程勘察;山区隧道、地质工程勘察;地质、建构筑物调查;污染场地、垃圾填埋场的勘察与评价;既有建筑物改造的地基基础勘察。
水文地质评价的内容 在过去的工程勘察报告中,严重的缺少了同基础设计之间的沟通,也缺乏对下水对岩土工程影响的评价,在多数地区都出了由于地下水系统引起的房屋开裂、基础设备下沉等事件,我们要做的就是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对水文地质问题评价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3.1开展地下水对建筑物、岩土工程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评价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做出一定的预警,解决办法。 3.2进行工程勘察时,必须对建筑物地基基础的类型联系思考,寻找水文地质问题的根源所在,并且为建筑工程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资料。 3.3评估出地下水在自然条件、自然状态下出现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与岩土层之间的相互作用。 3.4根据工程角度进行分析,地下水与工程之间的作用,并找出根据不同的工程、环境,地勘工作的内容: 3.4.1对埋藏相对过深的地下水淹没建筑物基础部分中,对材料腐蚀危害的程度; 3.4.2遇到建于强风化岩、残积土质、软质岩石之上的建筑场地,需要慎重的考虑,地下水层对岩层所造成的膨胀、崩解、软化的可能性如果建筑物的地基需要建设在内含饱和、松散的沙土地中,需要对沙体的管涌、流量情况进行评估; 3.4.3如果地基部分需要承受含水层,需要将基坑挖开,然后的计算、评估出承压水冲毁基坑底板的可能性.避免在地下水层挖基坑,开挖前需要进行富水性、渗水性的试验,进而评价出人工降雨等人为条件为后天造成建筑物不稳定的可能性。
随着地下隐蔽工程的越来越多,一方面地下水是岩土的一部分,将直接影响着岩土体的化学及物力性质。地下工程存在的外部环境,会直接的影响地下工程,使建筑的持久性和稳定性降低,另一方面,水文勘察的实施,增加了地下工程施工的困难,所以,水文勘察工作的好坏会影响着社会的生产,切实的做好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掌握地下水的状况,进而消除地下水对建筑质量的影响及岩土工程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