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原企业名称:广东省湛江地质工程勘察院)隶属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广东省地质局第九地质大队,是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 现持有国家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包括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测绘服务(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乙级;GB/T19001/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院中心实验室通过了广东省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 我院主要承接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监测与测试监测检测、工程测量、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地基基础施工、路基路面检测、地灾等业务。拥有各种型号钻机设备、检测设备圆锥动力触探仪、测量用全球定位仪、全站仪、水准仪、资料出图用电脑、复印机和打印机等,以及实验室岩石压力机、岩石切割机、高中低固结仪、直剪仪、液塑限仪、分光光度计等60多台套。 总院驻地广东东莞,在广州、佛山、清远、阳江、茂名等珠三角地区及江西赣州均设有直属分支机构。现全院总共在编职工83人,外聘职工39人,有工程技术职称人员90余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0余人、注册岩土(土木)工程师7人、注册测绘工程师2人、建造师7人、80%以上的技术人员为本专业大学以上学历。近三年来每年完成工勘项目愈千项,总进尺超过百万米。是一支装备精良,技术扎实,服务的专业性勘测队伍。
现场检测与监测 用专门的观测仪器对建筑区工程地质条件各要素或对工程建筑活动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物理)地质作用和某些重要的工程地质作用随时间的发展变化,进行长时期的重复测量的工作。观测的主要内容有:岩、土体位移范围、速度、方向;岩、土体内地下水位变化;岩体内破坏面上的压力;爆破引起的质点速度;峰值质点加速度;人工加固系统的载荷变化等。此项工作主要是在论证建筑物的施工设计的详细勘察阶段进行,工程地质作用的观测则往往在施工和建筑物使用期间进行。长期观测取得的资料经整理分析,可直接用于工程地质评价,检验工程地质预测的准确性,对不良地质作用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工程。
工程地质勘探 包括工程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和坑探工程等内容。 ①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简称工程物探,其目的是利用专门仪器,测定各类岩、土体或地质体的密度、导电性、弹性、磁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质的差别,通过分析解释判断地面下的工程地质条件。它是在测绘工作的基础上探测地下工程地质条件的一种间接勘探方法。按工作条件分为地面物探和井下物探(测井);按被探测的物理性质可分为电法、地震、声波、重力、磁法、放射性等方法。工程地质勘察中常用的地面物探为电法中的视电阻率法,地震勘探中的浅层折射法,声波勘探等;测井则多采用综合测井。 物探的优点在于能经济而迅速地探测较大范围,且通过不同方向的多个剖面获得的资料是三维的。以这些资料为基础,在控制点和异常点上布置勘探、试验工作,既可减少盲目性,又可提高精度。测井则可增补钻探工作所得资料并提高其质量。开展多种方法综合物探,根据综合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可以显著提高地质解释的质量,扩大物探解决问题的范围,缩短工程地质勘探周期并降低其成本。由于物探需要间接解释,所以只有地质体之间的物理状态(如破碎程度、含水率、喀斯特化程度)或某种物理性质有显著差异,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②钻探和坑探。采用钻探机械钻进或矿山掘进法,直接揭露建筑物布置范围和影响深度内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设计提供准确的工程地质剖面的勘察方法。其任务是:查明建筑物影响范围内的地质构造,了解岩层的完整性或破坏情况,为建筑物探寻良好的持力层(承受建筑物附加荷载的主要部分的岩土层)和查明对建筑物稳定性有不利影响的岩体结构或结构面(如软弱夹层、断层与裂隙);揭露地下水并观测其动态;采取试验用的岩土试样;为现场测试或长期观测提供钻孔或坑道。 钻探比坑探工效高,受地面水、地下水及探测深度的影响较小,故广为采用。但不易取得软弱夹层岩心和河床卵砾石层样品,钻孔也不能用来进行大型现场试验。因此,有时需采用大孔径钻探技术,或在钻孔中运用钻孔摄影,孔内电视或采用综合物探测井以弥补其不足。但在关键部位还需采用便于直接观察和测试目的层的平洞、斜井、竖井等坑探工程。 钻探和坑探的工作成本高,故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工程地质勘探阶段需要查明的问题,合理设计洞、坑、孔的数量、位置、深度、方向和结构,以尽可能少的工作量取得尽可能多的地质资料,并保证必要的精度。
初步勘察阶段 初步勘察阶段是在选定的建设场址上进行的。根据选址报告书了解建设项目类型、规模、建设物高度、基础的形式及埋置深度和主要设备等情况。初步勘察的目的是:对场地内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确定建筑总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方案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方案作出工程地质论证。本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①搜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有建筑场区的地形图,一般比例尺为l:2000~1:5000)、有关工程性质及工程规模的文件。 ②初步查明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冻结深度、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和分布范围及其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当场地条件复杂时,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③对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或7度以上的建筑场地,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初步勘察时,在搜集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场地条件还应进行工程勘探、测试以及地球物理勘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