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指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包括兼并、收购及其他方式)企业前,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备案或核准。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1、公司成立满一年,要有实际经营,有盈利;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不能是投资金融类、游戏影视等相关行业。
境外投资备案操作流程
1、 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上海商委备案;
2、 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国富安);
4、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外国投资备案申请办理必须向商务职能部门开始报备,待商务职能部门核准或备案后,会下发文件《企业的外国投资证件》,国内出资方或企业的须在接收证件的那起2年内在境外进行项目投资。
对于“敏感国家和地区”,发改委指的是“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商务部门则指的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