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一般包括:洗衣机、旧电视、冰箱等,对这一系列的家用电器使用及回收时必须检查以下几点。 1、旧家用电器品质要求; 旧家用电器应符合GB4706.1规定的要求。其中,音频、视频类旧家用电器应符合GB 8898规定的要求。 2、旧家用电器的要求; 在明显部位张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使用期为二年(买卖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没有在明显部位张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使用期为十年。 3、旧家用电器的环保、卫生要求;整机应清洁、卫生。 4、从要求,环保、卫生要求,适用要求等基本方面对使用过的家用电器进行检查。品质达标者为旧货,可以再行销售给他人使用。品质不达标者为废品,不可以再行销售给他人使用。
如今不同的家用电器会放在不同的环境之中,我们看看放置的环境都有哪些吧。 1.高温环境。 高温的环境会使家用电器的绝缘材料加速老化,而绝缘材料一旦损坏,即可引起漏电、短路,从而导致人身触电甚至引发火灾事故。 2.潮湿环境。 不应将洗衣机长时间放在卫生间内,也不要把家用电器放在花盆及鱼缸附近,还要注意不要在家用电器上放置装有液体的容器,更不得用湿布带电擦洗或用水冲洗电器设备。 3.腐蚀环境。 家电的外壳及绝缘材料受到化学物质的长期侵蚀,会缩短使用寿命。所以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不宜放置在腐蚀性及污染性较严重的厨房内,以免受到煤气、液化石油气或油烟的侵蚀。 4.环境。 家用电器一般都应摆放在、平稳的地方,千万不要放置在有振动、易撞击的过道处。若放置的地方不,一不小心使家用电器遭到剧烈的振动和猛烈的撞击,会使螺丝松动、焊点脱落、电气及机械等零部件移位。甚至会造成家电外壳凹陷开裂、零部件错位、导线断裂等损坏。
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的业务模式
在循环经济基础上,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的业务模式可用下图描述。下图包含4种业务模式:①消费者→回收站→利废企业→生产者→消费者,②消费者→回收站→利废企业→消费者,③消费者→利废企业→生产者→消费者,④消费者→利废企业→消费者。模式一是一般的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业务模式,其余三种是简化模式,模式四是简化的业务模式,废旧家电送利废企业修复或再造后直接送消费者使用。此外,利废企业可能是家电生产者的内部企业,但为了突出家电逆生产与正生产的区别,当作2家企业分开对待。
上门回收家用电器一般包括:洗衣机、旧电视、冰箱等,对这一系列的家用电器回收时必须检查以下几点;从要求,环保、卫生要求,适用要求等基本方面对使用过的家用电器进行检查。品质达标者为旧货,可以再行销售给他人使用。品质不达标者为废品,不可以再行销售给他人使用。所以在检查过程中要及为细心。1、旧家用电器品质要求;旧家用电器应符合1规定的要求。其中,音频、视频类旧家用电器应符合G规定的要求。2、旧家用电器的要求;在明显部位张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使用期为二年(买卖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没有在明显部位张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使用期为十年。3、旧家用电器的环保、卫生要求;整机应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