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程技术人才、会计人Y、自然科学研究人Y、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Y、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的职称制度改革已经启动。下面就以工程技术人Y为例做一重点说明。
畅通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不断拓宽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确保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在专Y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建立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兜底机制,现有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加强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中应做到及时受理、集中办理。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机构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按照党中央、要求,认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政策,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Y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属地化、专Y化、规范化”原则,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机构。探索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可遴选专Y优势明显、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Y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人才资源密集、技术实力雄厚、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报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遴选和退出机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对社会化评审机构和自主评审民营企业实行动态调整,确保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