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说法,认为公司公章的效力要大于财务专用章,而财务专用章的效力又要大于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这主要是公司从自己使用的角度所做的分类,在法律效力上,公司各类印章一般具有同等效力,公司印章是公司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而非意思表示本身,公司印章是否发生预期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印章的载体是否体现了公司的意思。
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经济交往延续了公章(印章)至上这一解放后政治体制的思维模式或运作模式(其实现在党政机关仍然是这种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公章即代表了公司意思,从现行有关公司印章的备案等要求可以看出这一模式的影响力惯性,这显然是违背经济交往的规律的。
项目工程经理部刻章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介绍信/授权书/申请书(根据情况而定)
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5: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经办人或者法人手持身份证半身照。
马克思曾经说:“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所以,它审美价值的出现是古代印工们无意识地遵循着艺术审美扩展要求的自然规律,去塑造物体的结果。对于制作和拥有它的古代人来说,其目的是在实用功利上,而决非在审美需求的属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