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背书人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据人将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持票人对于该票据并非享有票据权利,持票据人无权以该票据实施转让行为。若银行贴现接受该种票据,则可能造成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建议不予接受该种票据。 对于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人将该票据向银行贴现的,银行即使取得该票据不违法且票据的形式要件亦合法,也只能要求除记载上述字样的原背书人以外的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接受该种票据贴现有一定的资金风险,所以,应当在充分衡量风险后,斟酌是否予以接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费:只收取贴现月利率或直接买断,划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时直接扣除,不另收费。目前贴现利率为 ‰(具体以当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为准)。
收到客户给我们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账务处理 1.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应根据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贷: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单位(我们的客户即前一手)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根据贴现凭证及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应根据银行的收款回单及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汇票贴现手续费还分阶段,每个阶段包括的收费项目不太一样,具体如下: 1、汇票到期,到付款人(银行)缴纳一定手续费并取出现款。 2、汇票未到期,市场上有做这种生意的中介,找他们,付出一定利息,取得现款。如:汇票金额为5万元,到期日为2011年5月1日,距离到期日剩余两个月,需付出一定利息提前兑现,具体付出多少可以跟中介商量,一般比银行利息高,如5万元两个月期限银行利息为1000元,你付出的利息就得高于1000元,也就是说要提前兑现,5万元到你手里多4万9了。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1、对票据真伪的辨别能力不足,存在受理伪票的风险。随着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制假水平的提高,“克隆”汇票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在缺少先进的检测仪器的情况下,仅凭肉眼观察鉴定票据的真实性,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 2、银行工作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潜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上都有明确而规范的记载事项,但在办理贴现的过程中,经常发现因银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造成出票行填写的出票日期、到期日、出票人全称及签章等要素不规范。同时,企业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由于财务人员金融票据知识欠缺,造成背书人签章不到位、重叠或模糊不清、被背书人全称填写与印章不符,以及背书转让与签章不连续现象。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汇票到期承兑结算,造成潜在风险。 3、办理贴现业务时,对企业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不严,汇票取得的合法性存在风险。现代金融业竞争激烈,为占领票据市场,有的银行对企业交易的真实性审查流于形式,对申请贴现人提供的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不作认真调查,违规办理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贴现业务。汇票到期一旦不予付款,申请贴现企业又以无资金逃债,将给银行的追索增加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