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回购式再贴现约定了赎回日期,在赎回开放日前,原贴出人、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外的其他票据行为。
从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原贴出人、原贴入人应按照协议约定赎回票据。在赎回截止日后,如票据未办理赎回,则原贴入人可自由行使票据权利,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协议约定。
查看能否转让: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标明“不可转让”,可拒签或要求对方背书人发起正确背书后签收。否则,企业签收的不可转让票据将锁死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只能等到到期日提示承兑人付款,不能再次发起背书,也就失去了支付工具的价值,且易引发无法承兑的风险。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为1年。虽然电子商业汇票的优点很多,包括杜绝了克隆票、假票,畅通了流通渠道等,但将其长付款期限延长到1年对企业来说有着更大的吸引力,企业的财务压力也更小。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银承汇票出票银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据,无退票可能,当天款项即可到账。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当天提示了付款,是正常的提示付款程序。到期后开始算的10个工作日内,是《票据法》规定的合理合法提示付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