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回购式再贴现约定了赎回日期,在赎回开放日前,原贴出人、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外的其他票据行为。
从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原贴出人、原贴入人应按照协议约定赎回票据。在赎回截止日后,如票据未办理赎回,则原贴入人可自由行使票据权利,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协议约定。
电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计息规则
贴现和转贴现利率、期限等由贴出人与贴入人协商确定。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次日至汇票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利息计算,按日计算。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x贴现天数x(贴现年利率÷360天)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一贴现利息。
利息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如00001%),利息和实付金额应采取先单笔计算再加总计算的规则。
查看能否转让: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标明“不可转让”,可拒签或要求对方背书人发起正确背书后签收。否则,企业签收的不可转让票据将锁死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只能等到到期日提示承兑人付款,不能再次发起背书,也就失去了支付工具的价值,且易引发无法承兑的风险。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另外,电子承兑汇票是电子商业汇票的子分类,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被延长到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