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电子票据→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申请→经办→选取账号→查询→选中对应票据→查看票据信息→录入→填写背书转让信息→确定→提交。
审核:电子票据→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申请→审核→按笔查询→查询→选中对应票据→查看票据信息→查看经办信息→审核→勾选同意(确认票据无误且信息录入正确)→确定。
在经办、审核都成功操作后,电子票据→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申请→查询→按笔查询→查询→选中对应票据→查看票据信息→票据状态为“背书待签收”
需要注意地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
查看承兑信息: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故企业在收票时,一定仔细查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承兑人信息及承兑信息,若无记载,应果断拒签。
需网银提前十天发出提示付款:根据相关的规定,为保障付款人提前为汇票的到期支付做好准备,因此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将要到期前十天持票人必须向承兑人发出付款提示,若持票人没有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就会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