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为6个月或以下
1.贴现的概念。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申请贴现人的票据行为。
2.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3.再贴现和转贴现: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向中央银行再转让汇票,转贴现是指贴现银行向其他商业银行转让汇票,二者都是贴现银行以未到期的贴现票据,经背书后的再次贴现,中央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按规定扣除再贴现或转贴现的利息后,给申请贴现行兑付票款。
财务报表上的借和贷分别指
借:指支出、借出、应收账款,凡现金流出都是“借”。
贷:指收入、贷款、回笼、应付账款,凡现金流入都是“贷”。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要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它把信贷资金的投放、收回与商品的货款回收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企业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提前变现,增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
贴现业务受理
1、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
2、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
3、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
其中包括: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
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4、清算岗位根据承兑行确定的查询方式,属本行的在系统内网上查询,属他行的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查询书,通过交换向承兑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如承兑行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则需另行填写特殊业务划拨申请书,向承兑行所属系统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支付每笔30元的查询费用委托查询。
5、收到会计结算部门提供的承兑人查复书后,市场营销岗位换人进行电话复查,核对汇票的票面要素,复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
6、首次办理业务的贴现企业,需持开户资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至银行会计部门办理开户(临时帐户)手续。
7、客户经理进行票面初审,检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完整;审核完毕后客户经理填写票据收执,陪同客户将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给票据审核岗位;票据审核岗位在核对票据原件和票据收执后,在票据收执上加盖收讫章,交由客户保管。
8、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供的票据交易文件进行初审,客户经理填妥《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并签字,负责电话查复的客户经理在电话查复一栏中签字。营销主管进行复审并在审批书中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则需客户经理在特殊事项说明一栏中注明,并由营销主管签字确认。营销主管复审完毕后,客户经理交各项跟单资料至风险审核岗位,并办理交接手续。
1、需带物品: 需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公司委派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名片。
2、付款方式: 见票付款(较大面额须通过银行查询,收到查询回复后打款)。
(1)网银电汇,须提供贴现款收款单位具体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全称、开户银行大额支付号。(快速到账,由收款方自行查询)
(2)开具本票,须提供贴现款收款单位具体名称。
(3)开具支票,须提供贴现款收款单位具体名称。(由开具支票的日期可酌情减免票据相应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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