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的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银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
而保函就是利用第三方担保单位在市场的商业信用来对项目双方进行履约约束,在有第三方担保介入的交易当中,第三方担保会派出专业的风控,法务团队来进行交易双方的调控,保证甲方不出现以骗取保证金为目的的交易,也保证了一方不出现主观性的违约。当甲乙双方信任度不足以达成合作时,第三方担保的介入可以使得甲乙双方依靠第三方担保的商业信用进行新一轮的友好合作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保函中必须明确规定为交易双方的哪一项交易提供扣保。在交易双方的义务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的情况下,保函应列明合同号、合同签订日期、签约双方的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