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的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工资。
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鲜章方有效。
证明用途
1、申请签证使用
2、申请信用卡/贷款使用
3、就业考试、资格考试
4、职称评定
5、申请生育险报销
在贷款时银行会要求供应工资卡半年内的流水证明,以下就是开具的方法:
1、持卡人本人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前往工资卡的发卡银行
2、要求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工资卡的交易明细
3、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银行卡存取款交易对账单
4、银行加盖公章证明该证明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5、注意工资卡银行流水证明一般应该为6个月或以上的存取款业务交易清单,否则将无法证明资金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一般情况下银行的工资流水清单属于“工资支付凭证”,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发放工资的单位与实际从事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话,应当还要考虑整个证据链才能够算作认定劳动关系的确凿证据。其中包括考勤表、与单位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工作制服、工作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