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个人贷款的概念和分类
个人贷款是指以自然人为借款人的贷款。个人贷款主要分为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购买住房、购买汽车、住房装修、旅游、教育、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及其他生活消费用途的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授权开办汽车贷款业务的银行经办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自用车贷款和个人商用车贷款。
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下,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资产分类方法作了探索和试点,自1998年起,将陆续对商业银行贷款质量按国际金融同业标准分类评级,即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