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建账业务
1、记账服务能为您解决以下问题:
a. 使用电脑进行代理记账,能为您提供及时的财务会计信息,如:往来款明细;成本费用分项明细;当期损益等。
b.能长期稳定财务,可避免频繁更换公司的财会人员;
c.能节约费用,支付代理记账费比招聘职员的费用低;
d.代理记账比一般的财会人员更专业,做账时,有效的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纳税风险。
e.开具了发票的代理记账费用可全额在当年税前列支。
2、代理记账业务工作程序:
a. 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根据公司情况,设立公司账簿,进行建账初始化;
c.指导出纳完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货仓库明细账;
d.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填写纳税申报表;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