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职证明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上海/武汉/广州/沈阳领事馆签证处:
___女士/先生在我司担任自年起就在我司任职,至今已有__年。 ____女士/先生的月薪为月。
现______女士/先生决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前往__美国__旅游,她/他将在_________停留___天。在___女士/先生旅行期间一切费用包括全程机票,住宿,一日三餐,健康保险等由其自行承担。我司特此保证她/他将按时回国。
申请人公司:
领导签字:
公司公章:
联系电话:
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鲜章方有效。
证明用途:1、申请签证使用,2、申请信用卡/贷款使用,3、就业考试。
工作证明: 是有关的公司或机构, 对某一雇员(现在或过去), 作出雇员身份的核实的文件。
文件的主要资料和事项:
1.) 公司或机构专用的信函 (信纸和信封)。一般而言, 会印有公司的logo(商标)、地址和电话等资料。
2.) 受核对的雇员资料。包括姓名、身分证编号、职位、雇用年份(如有需要), 或其他特别要求相关的事项(如薪酬)。
3.) 文件有效性的资料。包括文件签发人士的姓名、职位和签发日期。
工作证明可以加强公司或者组织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关系,对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工作证明的开具应及时准确,对于员工的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