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作为底卡进行保存;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具的一种延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票据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由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交易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清单,并在“承兑申请人”处盖单位公章。银行承兑协议一般为一式三联,银行信贷部门一联,银行会计部门一联,付款单位一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基本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申请人应遵守的基本条款等。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纸票长不超过6个月,电票长不超过12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