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实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废旧门窗、地板、横梁、楼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
为了保障废旧木材的稳定供应,有必要建立多元化的回收渠道。一方面,可以加强与建筑业、家具业等相关产业的合作,通过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保证废旧木材的回收;另一方面,也可以主动拓展其他来源,如城市绿化修剪产生的树枝、农作物秸秆等,将其纳入废旧木材回收利用体系中来。此外,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设立专门的废旧木材回收站,方便市民投放废旧木材,提高回收率。
废旧木材的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木材性能和价值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对于废旧木材进行分类和储存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通过宣传和教育的方式,引导民众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将废旧木材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对废旧木材的分类和储存技术研究,以提高废旧木材的处理效率和利用率。
木材回收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拆除回收:对于建筑或家具等有不可避免的拆卸过程,可以对木材进行回收。
2、修剪回收:修剪公园、街道、园林中的树木,回收其木材。
3、清运回收:从市区清运木材垃圾,进行回收和利用。
4、废弃品回收:回收废旧家具和木材包装等废弃物。
5、林业伐木剩余物回收:回收林业伐木剩余物,如木屑、树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