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航空货运单的用途
货运单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货运文件,其作用归纳为: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2.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3.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4.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5.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5.是保险证明。
3.航空货运单的填开责任
托运人有责任填制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责。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13条和第114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填写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组织形式
邮政运输的传统操作理论是接力式传送。航空快递公司则大多都采用中心分拨理论或称转盘分拨理论组织起全球的网络。简单来讲就是快递公司根据自己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中心地区设立分拨中心(Hub)。各地收集起来的快件,按所到地区分拨完毕,装上飞机。当晚各地飞机飞到分拨中心,各自交换快件后飞回。第二天清晨,快件再由各地分公司用汽车送到收件人办公桌上。这种方式看上去似乎不太合理,但由于中心分拨理论减少了中间环节,快件的流向简单清楚,减少了错误,提高了操作效率,缩短了运送时间,被事实证明是经济、有效的。
仅一年时间,国际快递巨头UPS在中国内地获准经营的快递城市就由5座增至19座。UPS是分“5+2+12”三批次申请,获准了在19座城市开展除信件之外的国内快递业务。
产业洞察网《航空货运行业深度评估及市场调查研究发展分析报告》显示,UPS在快递市场的开拓,虽短期内不会给本土快递企业带来实质影响,但对侧重中高端市场的顺丰以及EMS还是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冲击。但EMS市场人士则表示相对来说,航空货运或将受到更大冲击。此前,在联邦快递和UPS首次分别申请在8座城市和5座城市快递业务许可时,中航协就曾代表国内航空业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激烈反对。中航协人士当时称,两家公司的申报行为是利用了中美对于快递业认识与法律的差异,“以快递为名,行航空运输为实”,一旦以快递名义进入中国市场,凭借其垄断技术、全球性网络,将迅速占取我国境内链接全球的物流市场,对国内航空货运市场造成严重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