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民间借贷中放贷人放开已是大势所趋,它是克服金融抑制现象、打破正规金融垄断,提升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外很多国家的普遍做法。目前中国实行开放性市场经济,确立了民法自治原则,成功推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已具备了放贷人全部放开的相应条件。
空放贷款是指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即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定金额的贷款,但借款人并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相反,借款人需要按照协议向贷款人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借款人具有贷款资格。借款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贷款机构的贷款条件,如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借款人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贷款用途符合规定。空放贷款的用途必须符合贷款机构的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