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体检是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
1.体检项目:常规检查、血压、心电图、胸透、血液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免疫三项(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结核菌素试验。
2.体检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3.体检地点: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
4.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体检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得自行更改体检项目或替换化验样本。如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
教资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通常在完成教师资格面试和笔试后进行。教资体检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申请人身体状况是否符合教师职业的要求,包括身体形态、生理功能、疾病史、心理状态等方面。
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基本指标的测量。
2.视力检查,通过视力表、眼底检查等方式评估申请人的视力情况。
3.听力检查,通过听力测试确定申请人听力是否达到要求。
4.心电图检查,对心脏功能进行评估,检查是否有心脏疾病。
5.肺功能检查,评估呼吸系统功能,排除呼吸系统疾病。
6.血液检查,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查项目,评估身体健康状况。
7.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检查。
8.心理评估,对申请人进行心理测试,评估其心理状态和适应能力。
此外,还可能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进行其他相关检查。
各地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有所不同,请各位同学在申请前务必确认当地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乙肝五项(由乙肝表面抗原调换)
确定是否感染乙肝病毒及是否对乙肝有,提示病毒是否复制。
2009年12月29日上午,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即乙肝两对半)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了周密论证、慎重决策,拟于近期制定此项政策。
国家已经禁止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在体检中要求两对半项目(即乙肝五项),只要求肝功能正常即可。
可是还有一些小公司会有这方面要求,如遇到这方面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在世界上,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任何行业,这个是中国的认知与国际上对乙肝认知的一些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