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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房产二次抵押手续,选择正规的公司

    2024-12-22 09:28:01 10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在很多购房人群中,有部分群体是因为房子太小想置换大的,或者需要大笔资金周转的,一般会考虑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抵押房产办理贷款需要的条件: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购买住房以及循环使用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4.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

    5.贷款期限:一般长为30年。以新购住房作额抵押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签订日的前一日;将原在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转为额抵押贷款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原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日的前一日;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抵押物依法向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以房屋为抵押物的要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以交通运输车辆为抵押物的要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以机器设备及其它物资为抵押物的要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不属于上述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物品,要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以上抵押物在有关部门登记的同时,原则上要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证明手续,便于合理合法办理抵押贷款。

    根据抵押品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

    (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

    (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

    (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

    (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为限额,以保险单为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类型

    类型一:未结清贷款的房产;这样的房产一般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正在抵押中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贷款。

    类型二:部分已购公房;这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

    类型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贷款。

    类型四:未取得产权证的小产权房。这类房产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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