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是中国大曲酱香型酒的鼻祖,它具有色清透明、酱香突出、醇香馥郁、幽雅细腻、入口柔绵、清冽甘爽、酒体醇厚丰满、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的特点,人们把茅台酒独有的香味称为“茅香”,是中国酱香型风格的典型。
到了清代,茅台镇酒业兴旺,“茅台春”、“茅台烧春”、“同沙茅台”等名酒声名鹊起。“华茅”就是茅台酒的前身。迄今可查的早记载茅台酒的史籍,是成书于清代嘉庆年间的《仁怀草志》,该书有“城西茅台村制酒,全黔称”的记载。 [38]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偈盛烧房”将其产酒正式定名为茅台酒。清《旧遵义府志》所载,道光年间,“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清代诗人郑珍咏赞茅台“酒冠黔人国”。
茅台从“人、文、物、艺、礼、节、史、器、哲”九大系列出发,挖掘、提炼、建设、丰富茅台文化,程度发挥茅台文化“软核”作用和文化聚能的“硬核”作用,通过打造文化展台、丰富文化活动、开发文创产品等多形式、多载体的方式,不断挖掘和丰富茅台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