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
履约保证担保资料清单:
(1).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工程履约担保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2). 企业简介、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 资质证书复印件
(7).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8). 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9). 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季、月报表及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
投标保函:
是指投标人(申请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投标人违约,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维修保函:
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