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
履约保证担保资料清单:
(1).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工程履约担保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2). 企业简介、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 资质证书复印件
(7).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8). 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9). 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季、月报表及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
投标保函:
是指投标人(申请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投标人违约,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