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去医院办公室加盖医院公章。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
只要医生诊断出一种可以休病假的疾病,就可以签发病假单。但是,病假必须这些条件能生效。病假证明只能由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具,不能由护士开具。病假时间不得超过7天,续休病假不得超过7天,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1个月。
医院对医生开具病假单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医生必须亲自诊断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且,医生签署的病假单,要有医生签字盖章,方可生效。医生不得开虚假的病假单、如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困难可以找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