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条明确规定: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综合整理,病历的定义可归纳为:
①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 发展、诊断、 情况的系统记录;
②是医疗活动过程中经过归纳、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档案及资料总和;
③并不是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病历,比如一些临时性的文件(典型的如:入院须知、辅助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属于病历,但病理切片、X线片等不属于,也不会归入病案保存);
④病历在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到病案室,病历将转变为病案;
⑤具备法律效应。
汉初的内科医生淳于意,是我国早发明和使用病历的医生。淳于意勤奋好学,热心钻研医术,从名师公孙光学得“妙方”、“方案”,并从公乘阳庆学得黄帝、扁鹊的脉书和五色诊断方法,医术日渐精深。在长期的行医的过程中,他深深感到:病人的主诉,如果没有记录而光靠医生记忆是不行的(由于医生记忆不准,常常会给带来困难)。淳于意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就医中,把病人的姓名、地址、病症、、诊疗日期等一一详细记录下来;同时,把的和死亡的病例也详细记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淳于意感到这样做对于诊断和都有益处。而这种记录被淳于意称为“诊籍”。后来,不少医生争相仿效,由于是专门记录病人病史的,所以医生称之为“病历”。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但应加引号;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3)有无预防接种、外伤、手术史,以及、食物和其他接触物过敏史等 .
淋巴结:全身或局部浅表淋巴结有无肿大(部位、大小、数目、压痛、硬度、移动性、瘘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