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65台,加快推进老虎冲、大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促进华润浑南热电厂新建项目、沈海热电厂异地扩建项目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条件的地区,在沈阳市三环内及三环外重点区域内以清洁型煤配合专用炉具方式替代14000户居民散煤。
近日,沈阳市发布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2018年年底前,全市散煤替代率达到25%以上,城区散煤替代率达到55%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散煤替代率达到35%以上,农村地区散煤替代率达到15%以上。
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暖
实现散煤减量
据了解,散煤是指工业、供暖等集中燃煤除外,经小煤炉或小锅炉等燃煤机具燃烧,未经烟气后处理,直接低空排放的燃煤。其范围包括城镇生活用煤、商业及公共机构用煤、农村生活(生产)用煤、工业小锅炉(小窑炉)用煤、城镇营运三轮车用煤、国有或民营粮库烘干塔用煤。型煤专用炉具应适合北方土炕取暖特点,便于安装,热效率≥70%,满足取暖、烹饪需要。
以联片集中供暖、棚户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为主要措施,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暖,实现散煤减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以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散煤。在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以清洁型煤配合型煤专用炉具实现散煤清洁利用。
沈阳市将淘汰老旧低效燃煤锅炉,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65台。三环以内及周边重点区域内所有工地、货场、公园、市场、商业网点、企业、门卫室等场所严禁使用小站炉和大灶。
沈阳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65台
推进散煤清洁化利用
降低燃烧散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开展建筑节能,全市城镇民用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施工阶段达99%;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城区及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绿色建筑建设面积占本区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达到35%和25%,各地区均建设1项市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此外,推动清洁能源项目,依规推动风能、太阳能发电项目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推进老虎冲、大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积极促进华润浑南热电厂新建项目、沈海热电厂异地扩建项目等。在农村地区秸秆能源化利用总量达到130万吨。
推进散煤清洁化利用,对暂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条件的地区,采取清洁型煤配合专用炉具的方式完成散煤清洁化利用。在沈阳市三环内及三环外重点区域内以清洁型煤配合专用炉具方式替代14000户居民散煤,有效降低供暖期居民燃烧散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