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消息,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推动中国铁路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决策部署,经批准同意,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成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今日在北京挂牌。
国铁企业实施公司制改革,是党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动中国铁路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重要决策;是铁路系统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法治化市场化经营的重大举措;是国铁企业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变的内在要求。
2017年以来,铁路系统先后实施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铁路总公司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所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革、铁路局集团公司内设机构改革,为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目前,铁路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运输保持稳定,客货运输持续增长,经营效益不断向好,铁路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丰硕,为深化公司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改制后成立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央管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运输经营、建设和等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经批准,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公司中文简称为“中国铁路”,英文全称为“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Ltd.”,英文简称为“CHINA RAILWAY”,英文缩写为“CR”。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95亿元,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品牌、资质证照、知识产权等均由改制后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中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公司设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公司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财政部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设董事会、经理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生产经营需要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公司各全资子企业和控股公司,在公司集中统一组织指挥下,依法开展铁路客货运输及其他各类经营业务,承担、经营、稳定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