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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压机特种设备检查的规定

            2022-10-09 05:34:20        2602次浏览

    螺杆空压机特种设备检查的规定!空气压缩机及储气罐在制造和安装过程中,作为特种设备,必须按照部门有关管理检察规程来进行日常管理。近年来空气压缩机爆炸造成的事故频频发生,给管理工作来提出很高要求。如何才能有效做到,需要各级部门去思考探索保障之路。

    一、特种设备检察的基本规定

    储气罐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在出厂时,需要有出厂随机附件,应有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证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其安装、改造及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二、特种设备使用的规定

    1.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和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社区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件,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记录。

    4.定期检验检测: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合格有效期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对性能进行检验和能效测试。

    5.报废: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资格应认定并提交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三、储气罐特种设备入厂人员的三级教育

    四、空压机日常运行维修的注意事项

    总之,通过人、物、制度的高度统一,实现空气压缩机及储气罐运行的目标。需从理念引领系统,行为养成系统,环境系统等方面加强管理工作,从本质上做到生产,使企业能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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